*.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污水处理药剂(乙酸钠) 二标段:污水处理药剂(聚合硫酸铁) 三标段 :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 *.交货期:按甲方要求供货(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甲方要求供货及验收,具体供货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自货物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招标范围:采购污水处理药剂(乙酸钠和聚合硫酸铁);采购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其他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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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 。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泊头市高尧村南曾庄村北 | 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褚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com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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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泊头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