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行政中心办公室灯具改造项目(编号:中心-YC2021-021)电子化公开采购招标公示
采购公告 江西省 | 宜春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3-30
项目编号:中心-YC2021-021
预算金额:197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20
开标时间:2021-04-20
项目名称:宜春市行政中心办公室灯具改造项目
联系方式
0795*******
联系人:未*
单位: 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
0795*******
联系人:未*
单位: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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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行政中心办公室灯具改造项目(编号:中心-YC****-***)电子化公开采购招标公示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行政中心办公室灯具改造项目(编号:中心-YC****-***)电子化公开采购招标公示

项目概况

宜春市行政中心办公室灯具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YC****-***

项目名称:宜春市行政中心办公室灯具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F********* 宜春市行政中心办公室灯具改造项目 *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按签定合同后,硬件设备 * 个月内(或甲方要求时间内)将所售商品交付甲方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 ⑵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近半年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年*月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年*月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⑸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⑹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年*月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⑺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保证金缴纳成功以系统识别为准,请各供应商转账后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CA锁核对保证金有效情况); 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备案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可自动获取开户行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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