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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行政中心地基注浆加固项目JSZC-******-XZGX-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GX-C****-****
项目名称:行政中心地基注浆加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行政中心地基注浆加固项目,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份;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份。或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即提供:①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提供作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 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系统自动接收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前。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f**-eab*-****-b***-*e*fc*d*****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号
联系人:宋松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坤
电话:***********
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