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导向系统项目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河南省 | 郑州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7-06-21
项目编号:YZGJZ201705150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导向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联系方式
0371*********
联系人:焦**
招标人
1863*******
联系人:张**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导向系统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先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导向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YZGJZ**********

二、结果公示媒体

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春金未来形象工程有限公司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郑港七路和郑港四街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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