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河门区中小学校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阜新市 | 清河门区
发布时间:2023-12-27
项目编号:JH23-210905-00037
开标时间:2023-12-29
项目名称:2023清河门区中小学校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418********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24-********
联系人:陈**
代理人
024-********
联系人:杨*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清河门区中小学校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河门区中小学校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年**月**日**:**时变更为****年**月**日**:**,其他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阜新市清河门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号人力资源产业园A***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杰、杨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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