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高唐镇****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现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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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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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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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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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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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员 |
* |
/ |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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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检员 |
* |
/ |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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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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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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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以本“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将乐县高唐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静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