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
*.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 中国朝鲜族民俗园设计已由 延吉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发出 延吉市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为 项目采购X【********】-**** ,采购人为 延吉市旅游局,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 ,采购方式为 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朝鲜族民俗园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 延吉市 。
*.*项目建设规模: 园区场地规划面积*****㎡;建筑改造面积****㎡,新建建筑面积****㎡,道路面积****㎡,室外管网****m,围墙***m 。
*.*项目投资估算价: 建安工程费约 ****.**万元人民币, 设计费约 **万元人民币。
*.*谈判范围: 工程设计服务 。
*.* 标段划分: *个。
*.*设计服务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共**日历天)。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工程设计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有 已完朝鲜族民族风格建筑设计的业绩。
(*)供应商拟派出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供应商及其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记录为开标日期前*年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分至**时**分,下午 **时**分至**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 ****年**月**日*时**分。
*.*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河南街***号) 。
*.* 响应保证金金额为 *.*万元 人民币。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 当供应商的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吉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周六、周日除外),公告期限自最先发布公告次日起算。
*.联系方式
采购 人:延吉市旅游局 联 系 人:朱铁成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号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邮 编:******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海兰、蔡莹莹
地 址:延吉市北阳路***号 电 话:****-*******
电子邮件:*********@***.com 邮 编:******
采购活动监管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