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 | ***,*** | 桂阳县中心城区特色风貌与总体城市设计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信用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规划专业(国土空间规划)高级职称及注册城乡规划师,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年**月-****年**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磋商文件(桂阳县中心城区特色风貌与总体城市设计.pdf
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