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淮安区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厂特许经营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淮安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淮安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洪主任 王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淮安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洪主任 王芹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倪前波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ZC-******-HAQCG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区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厂特许经营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开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第(一)和第(三)条以及第(四)中第*款要求”,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原招标公告中已写明的如下条款: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现场网上查询,并打印存档)。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淮安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号
联系方式:洪主任 王芹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系方式:倪前波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主任 王芹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