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交通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招标人)委托,就邯郸市交通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智慧交通”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邯郸市交通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
BOC-*****-****HW***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智慧交通”建设,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高速公路收费的电子化、便捷化,包括硬件和软件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家
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实施地点:本项目的设备安装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指定的地点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二)采购流程:
公开招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能够满足项目所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资质,以及相适应的技术能力、专业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少于*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时间和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招标文件:
时 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邯郸市交通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邮件附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须有: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近*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
报名资料(加盖公章)需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邮寄至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石家庄办事处(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号商业楼北二楼(上城路与泰华街交口北行**米路东),收件人:吕工,联系方式****-********)。
领取:***元/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上进行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号中国银行邯郸分行会议室。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号中国银行邯郸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号
联 系 人:高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中国电工大厦*层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