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天津人大》杂志等印刷项目(项目编号:TGPC-****-D-****)更正公告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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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天津人大》杂志等印刷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天津人大》杂志等印刷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D-****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预算中“****年-****年《天津人大》杂志:*******元”变更为“****年-****年《天津人大》杂志及《天津人大》杂志合订本*******元”。 (二)本项目客观分中,原材料评价的“投入本项目的**克/平方米胶版纸”变更为“投入本项目的**克/平方米胶版纸”。 (三)本项目需求书内容变更,更正后的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变更。 (四)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梁晨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程亮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天津人大》杂志等印刷项目(项目编号:TGPC-****-D-****)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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