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新建************GB*****地块住宅用房(安置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临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GB*****号地块住宅用房(安置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浏河镇闸北路东、太浏快速路南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拟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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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总监无在监工程;(*)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 年的。 (二)本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企业近三年(自****年**月**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或落实监理单位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各项指标,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或合同归集表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的;(*)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 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申请人近 *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 年的。 | |||||||||||||||||||||||||||||
四、投标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 ** 号 * 号楼三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到 ****-**-** *.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在职员工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年**月份社保缴费证明记录。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签到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资格审查程序解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核验,资格预审开标会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 ** 号 * 号楼三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指定的预审室;(*)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为保证正常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 人员信息等证照(含其年检),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和业绩信息 (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获得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 * 家,则重发公告;(*)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 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 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请各投标申请人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资格预审可能发布的补充通知、澄清修改等相关信息。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网页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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