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FCZC****-G*-*****-GTZB)
更改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CZC****-G*-*****-GTZB
三、采购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覃 宁
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世斌
联系电话:****-*******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更正日期:****年*月*日;
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现由于人民检察院业务变更,删除原公开招标文件第*页及第**页“投标人所在地或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第**页“投标人所在地或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内容。
*、删除本项目原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zfcg.gov.cn)、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网(www.fcgszfcg.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的招标公告中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所在地或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上午*:**-**:**;下午**:**-**:**。”,现更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上午*:**-**:**;下午**:**-**:**。”。
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