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韶关市曲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年樟市镇片区)施工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及评标过程及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予以受理,于****年**月**日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经对异议问题核查,现异议事项已处理完毕,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式恢复“韶关市曲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年樟市镇片区)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水利工程建设与防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利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