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4-26
项目编号:5101012021000470
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居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同金街***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含保洁、专项服务、特殊科室管理、集中清洗、中央调度和中央运送、后勤综合维修、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与记录、会议室管理、电梯司乘管理、设备运行值守维护及管理等服务。服务要求:一、遵守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二、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人事关系、劳务纠纷等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三、对于投标人配置的物业项目经理、项目主管、物业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随时通知投标人进行撤换。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个日历日内撤换配置到位。四、投标人应具有物业服务人员派遣能力,并建立合法的劳资关系,保障物业服务现场用人所需。五、投标人对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做好职业健康关爱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全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提供防范方案,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全年邀请专家培训健康知识不低于*次。以上工作向采购人提供电子档和纸质档备查。六、采购人不提供员工住宿,投标人应自行解决员工住宿问题。七、本项目公共能耗由采购人承担。八、节能管理:物业管理工作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加强维护和巡查,消除不必要的能源消耗。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年,经采购人年度考核物业服务合格(不合格为连续两月得分**分以下),双方同意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因字数限制,其他内容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评审委员会成员:张洪、姜雪、晏国佩(组长)、谢季花、王静黎、雷杰(采购人代表)、唐庆(采购人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李若梅、李文胜、杨丛建。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号。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 二、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号)。 三、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联系电话:***-********。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
地址: |
成都市庆云南街**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剑琍;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号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婕;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婕、宋尉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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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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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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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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