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南京市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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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高工[****]第*号      ****年**月**日
       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No.高淳****GY**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开发区荆山东路以南、檀溪路以东
年限:  **年 容积率:  *.***≤并且≤*.***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 挂牌结束时间:  ****年**月**日
宗地编号:  No.高淳****GY**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坝街道广通路以东、芜太公路以南
年限:  **年 容积率:  *.***≤并且≤*.***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并且≤**.***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 挂牌结束时间:  ****年**月**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可申请参加竞买(具体见《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必须独立竞买。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高淳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 ***.***.***.***:***/welcome.html)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高淳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 ***.***.***.***:***/welcome.html)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高淳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 ***.***.***.***:***/welcome.html)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No.高淳****GY**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年**月**日 **时**分;
No.高淳****GY**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二)以上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勘测定界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三)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以上地块在成交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后*个月内缴纳首期**%出让金,成交后*个月内缴纳剩余**%出让金,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四)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五)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号
  联 系 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南京市高淳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开户账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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