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金鸡饲料厂土地使用权、建筑物、附属物及机械设备整体资产拍卖公告
安徽亿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受灵璧县共济扶贫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安徽亿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拥有的灵璧县金鸡饲料厂土地使用权、建筑物、附属物及机械设备进行公开拍卖。
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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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灵璧县金鸡饲料厂土地使用权、建筑物、附属物及机械设备整体资产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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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 编号 |
EP-LBC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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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人 |
灵璧县共济扶贫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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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
*、展示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时止。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年 *月 * 日**时。 *、拍卖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灵璧县经济开发区金鸡饲料厂 本场拍卖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分钟,拍卖会开始后**分钟自由竞价倒计开始,竞买人开始自由竞价,**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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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标的的基本情况 |
拍卖标的 |
起拍价(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灵璧县金鸡饲料厂土地使用权、建筑物、附属物及机械设备整体资产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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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的其中包括:土地用途规划为工业,面积约为*****㎡;建筑物、附属物及机械设备,详见评估报告清单。 | ||||||
六 |
竞买人资格要求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拍卖前一日**时止(以到帐时间为准)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拍保证金,转款帐户信息须与CA锁注册信息一致)。 注意事项: *、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需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履行完所有手续后,经委托人同意竞拍保证金退回原帐户。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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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保证金的缴纳 |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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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报名须知 |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者将被取消竞拍资格。 *、意向竞买人要与委托人等相关部门沟通清楚,竞买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咨询标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所有竞拍后的风险,否则买受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导致不能签约或履约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出让合同》。参拍前一定要向委托人咨询清楚《出让合同》里约定事项后,再报名参拍。 *、竞买人报名时在“招标文件下载”中下载并认真仔细阅读本期拍卖资料,竞买人报名后,即视作认可本公司制定的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资料,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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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报名及注册竞价程序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 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有意竞拍人需带相关证件及公章直接至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办理ca锁,联系电话:****-*******。
项目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向拍卖人提供有效证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已便于发布成交公示。 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保证金转款证明 *、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上传 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以上所有步骤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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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成交价款、佣金支付方式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日起*个工作日内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详见《出让合同》)。 *、佣金缴纳: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按照《拍卖法》实施细则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佣金。(户名:安徽亿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人民路支行),标的成交后,所缴纳的佣金概不退还,本公司只开具普通票据。 *、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到委托人所在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带成交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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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徽亿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买受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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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特别提醒 |
*. 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出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履行。 *. 拍卖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所有竞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特别约定:买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视为违约,缴纳的竞拍保证金转至拍卖人处理(拍卖人扣除相应佣金后,余款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如再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办理,委托人协助,涉及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和委托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分别承担。 *. 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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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联系方式 |
委托人: 灵璧县共济扶贫发展有限公司顾经理(电话):*********** 拍卖人:安徽亿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董女士(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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