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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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永定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次) 项目
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定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事项:文本通知 更正内容及日期: 永定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次) 更正公告(一)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定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原征集文件第四章附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商务评分 包*、包*、包*、包*、包*、包*、包*、包*、包*
现更正为:包*、包*、包*、包*、包*、包*、包*、包*、包*
*、原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食品质量要求 包*(家禽、蔬菜类):按配送批次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报告,集中定点宰杀;安全指标应符合GB ****、GB *****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批次检测报告或检测、检疫合格证)。 现更正为: 包*(家禽类):按配送批次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报告,集中定点宰杀;安全指标应符合GB ****、GB *****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批次检测报告或检测、检疫合格证)。
注: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最新生成的答疑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操作,可能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区治大院 (*)联系人:向阳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宝塔岗社区曼湾国际*栋*单元***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联系人:吴超、李伟、胡缘杰 (*)邮 编:****** (*)电 话:****-******* (***********) (*)电子邮箱:*********@qq.com *、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信息 *、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信息 (*)名 称: 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电 话:****-******* (*)电子邮箱:/
****年**月**日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区治大院 联系人:向阳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宝塔岗社区曼湾国际*栋*单元***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联系人:吴超、李伟、胡缘杰 邮编:****** 电 话:****-*******(***********) 传 真:****-******* 发布时间:****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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