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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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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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甲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雪 ****-******* |
项目概况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号华隆宾馆*楼)现场领取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Y-HL**-********
项目名称: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承担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门卫等保安执勤工作岗位的任务(含白班、夜班);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清洁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公共卫生设施、洗浴间、房间洗手间设施;环境卫生清洁,包括办案区大厅、走廊、楼梯、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院内道路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积雪清扫和清运;房屋、水电、管道、线路及家具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负责公用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墙围等的养护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号华隆宾馆*楼)现场领取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领取
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⑴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⑵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留存至代理机构。
⑶强调:以上材料供应商应秉承诚信的态度,合法提供有关材料,如有虚假将如实递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
⑷供应商可以到将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号华隆宾馆*楼)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om中,邮件主题(标题)采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的形式,并联系负责人进行核对,核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邮寄相关材料(三份加盖企业公章)至代理机构存档备查(推荐顺丰邮寄)。(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甲
联系方式:杨雪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