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县林辋溪辋川峰崎段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泉州市惠安县林辋溪辋川峰崎段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编号:***********)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原本招标项目泉州市惠安县林辋溪辋川峰崎段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批准建设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泉州市惠安县林辋溪辋川峰崎段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号批准建设。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惠安县水利局(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