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
第*号澄清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工程情况,我们发出第*号澄清补遗书。列明招标文件中需补正和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投标总报价得分”的描述错误,现对此进行以下修改:
原文:
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修改为:
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得分小于零分按* 分计算。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次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峨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云南中投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