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乙烯焦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四次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鞍山市 | 海城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7-30
项目编号:LNFH2023059
预算金额:52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开标时间:2023-08-22
项目名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乙烯焦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四次公告
联系方式
1370*******
联系人:刘**
单位: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0412********
联系人:徐*
单位: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乙烯焦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四次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乙烯焦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四次公告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海城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宁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福德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宁****-*******

项目概况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乙烯焦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四次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H*******

项目名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乙烯焦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四次公告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吨乙烯焦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qq.com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

(*)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

*.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加盖公章)

*.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等);

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信用中国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刘福德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徐宁****-*******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宁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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