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程序》及《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认定洛川春耕农资经营部(法定代表人:王周明,地址:洛川县老庙镇加油站向东第十三家)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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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人:张豫东 张鑫鑫
举报地点:洛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三科(凤栖综合大楼*楼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洛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