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房产第二次公开招租(3年)
项目编号:JY25JX0301563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房产第二次公开招租(3年)
:
项目编号 |
JY**JX********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房产第二次公开招租(*年)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转让说明事项 |
项目编号: |
JY**JX********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房产第二次公开招租(*年) |
标的名称: |
店面*(滨河东路*-*号一至二层及花卉店面),挂牌价**,***.**元/年 店面*(滨河东路*-*号三至四层),挂牌价**,***.**元/年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项目简介: |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二次公开招租的资产位于滨河东路,其地段位置、环境、繁华度均较好,交通较为便利。 店面*(滨河东路*-*号一至二层)招租底价为*****元/年(含*个月装修免租金期),租赁年限为*年,竞价保证金为*****元。 店面*(滨河东路*-*号三至四层)招租底价为*****元/年(含*个月装修免租金期),租赁年限为*年,竞价保证金为****元。 |
重要信息披露: |
*、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其经营期内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承租方须承担标的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保安、保洁等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支出。 *、房屋装修要求: (*)承租方中标后自行办理好消防手续; (*)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以及相关用品的添置费用,承租方的装修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承租方的装修方案须报经出租方同意后实施。 (*)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须将租赁资产及不可移动的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并不得破坏相关设施的基本面貌。 *、标的所经营项目需向行业主管部门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并亮证经营。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餐饮、噪音等扰民行业,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将标的进行对外分割出租、整体转租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承租方缴交的租赁押金。 *、因国家建设需要须征收出租方出租的房屋、企业改制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出租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资产委托方和出租方不予赔偿。 *、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年租赁年限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号、赣发改公管[****]***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承租方承担。 *、租金收取:标的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在每月*日前缴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已向出租方缴纳的租赁押金不予返还。 *、押金收退: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方缴纳*个月房租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在经营期内不予退还且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交清所有费用且无违约情况,出租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押金全额无息退回承租方。 *、租赁标的交付:标的交付日期暂定为中标后**日,(具体时间以招租方实际交付日期为准)。标的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由出租方对标的重新对外公开招租,并按照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和租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可优先租赁。 *、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时间:****年*月**日**:**开始。 |
|
|
点击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