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供应招标(第三包)项目(第二次)
意向公开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副食品供应招标(第三包)项目(第二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供应招标(第三包)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甘肃省张掖市;
*.采购内容:水产冷链类等副食品,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年。详见《采购意向公开》
三、生产(销售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意向响应
(一)响应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前,将附件《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和参与采购意向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递交至指定邮箱。
(二)材料递交:网上递交,邮箱:***********@***.com,邮件主题:某单位副食品供应招标(第三包)项目(第二次)。
(三)材料内容:将以下材料A*纸幅面加盖企业鲜章,按照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箱主题一致。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须提供****年任意连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参与采购意向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如发现投标人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操纵招投标活动、拒绝投标人报名、无故劝退合格供应商、拒收投标保证金、无故不发售标书;招标人干涉招投标活动等违规违法行为,请向监督人员进行举报。
八、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何先生 *********** 薛先生 ***********
武先生 *********** 席先生 ***********
采购单位:周先生 ***********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某单位副食品供应招标(第三包)项目(第二次)
意向公开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副食品供应招标(第三包)项目(第二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供应招标(第三包)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甘肃省张掖市;
*.采购内容:水产冷链类等副食品,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年。详见《采购意向公开》
三、生产(销售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意向响应
(一)响应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前,将附件《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和参与采购意向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递交至指定邮箱。
(二)材料递交:网上递交,邮箱:***********@***.com,邮件主题:某单位副食品供应招标(第三包)项目(第二次)。
(三)材料内容:将以下材料A*纸幅面加盖企业鲜章,按照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箱主题一致。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须提供****年任意连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参与采购意向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如发现投标人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操纵招投标活动、拒绝投标人报名、无故劝退合格供应商、拒收投标保证金、无故不发售标书;招标人干涉招投标活动等违规违法行为,请向监督人员进行举报。
八、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何先生 *********** 薛先生 ***********
武先生 *********** 席先生 ***********
采购单位:周先生 ***********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