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警务信息化系统硬件维保项目JSZC-******-JZCG-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警务信息化系统硬件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 万元。
采购需求:
扬州市公安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具有专业资质的供应商,对警务云平台和近年来累计建设的信息化系统过保软硬件进行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限*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提供《联合体协议》。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若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必须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其中投标总报价的**%以上(含)预留给该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时菁森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号
联系人:张自美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自美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