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路面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路面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项目是依托于全球第四、亚洲第一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花湖机场”打造的物流道路,是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四横三纵”的高快速路系统的主干道。项目采用“政府授权+投资合作+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运作,投资概算**.**亿元,其中工程费用*.*亿元,预备费*.**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亿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融资和专项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吴都大道、文塘路。吴都大道西起葛山大道,东至体育东路,以平交形式通过武钢球团铁路,设计路线全长为*.*km,道路红线宽度为**m,采用双向六车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km/h;文塘路是连接吴都大道与临空大道的支干路,设计路线全长为*.***km,道路红线宽度为**m, 采用双向四车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km/h。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管廊、给排水、桥梁、交安、绿化、照明等工程,施工工期**个月,约定合作期*年。
*.*招标内容:砂石料(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简介: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实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根据工程需求,确保物资质量及售后服务。
*.*、投标人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制作,不得随意删减内容,否则按照形式评审不符合标准,符合性检查不通过处理。
*.*、在以下网址中看到公开招标信息并满足投标条件的供应商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联系人联系,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元(转账),售后不退。
*.*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鄂州项目路面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汇款单位、拟参与的招标编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账 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不邮购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鄂州项目路面混凝土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账 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鄂东大道***号
售标联系人:柏梦竹 联系电话:***********
售标联系人:曾豪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柏梦竹,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梦竹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曾豪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曾豪,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
* |
商品混凝土 |
C** |
方 |
**** |
中交三公局鄂州项目工地 |
中交三公局鄂州项目 |
合格 |
****年*月至本工程结束 |
|
* |
商品混凝土 |
C**抗折*.*Mpa |
方 |
**** |
||||||
* |
商品混凝土 |
C**抗折*.*Mpa |
方 |
**** |
*.技术要求:商品混凝土执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等及其引用标准相关规范要求。
*.验收:以甲方工地实际验收签认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供货数量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通过经计量检定的地中衡过磅,按照经验证的混凝土配合比表观密度计算值核算,如甲方抽查的(实测表观密度-计算表观密度)/计算表观密度%,甲方有权不对该车辆的载货数量进行结算,且当天发生的混凝土全部按抽检结果予以结算。
结算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日至本月**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物资结算后根据项目收款情况约定支付比列,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个月;( )*个月;()*个月;(√)**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票据支付比例不低于**%,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鄂东大道***号
联系人:柏梦竹
电话: ***********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年 *月 *日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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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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