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JWSXXZ-F****)(第*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单位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第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JWSXXZ-F****
三、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第一标段: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二标段:五台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三标段:繁峙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四标段:代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五标段:静乐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六标段:宁武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七标段:岢岚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八标段:五寨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九标段:神池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十标段:偏关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十一标段:河曲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十二标段:保德县*个伙食点 |
家 |
*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说明:采购单位与各中标企业签订为期一年的合作协议,采购单位所属单位可自主选用中标企业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届时若军队政策没有变化且服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年。 |
本项目划分十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家,第二标段至第十二标段各*家全品类供应商,为驻忻某部机关及所属组伙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供货时根据伙食单位需求所有产品均可供应。各品类包括产品为:
*.肉品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货等
*.果蔬类。包括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等
*.调料类。包括饮料、牛奶、干菜、预包装食品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国外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
(五)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最近*年(截至开标)至少*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九)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库房、冷库,在山西地区的经营场所(含人员办公、副食品仓储和分拣场所)达到***平方米以上且在忻州地区具有经营场所。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人员车辆、场地设施,以及分拣配送、冷链仓储、质量检验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对自有种养殖基地、仓储设施、物流体系的供应商优先选用。
(十)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
(十一)投标人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投标人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三)投标人近*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十四)投标人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
(十五)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领取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代理机构地址:忻州市兴达苑小区东门商铺三月咨询会议室)。
(三)领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现场查看),及装订成册(胶装,未胶装报名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
*.“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该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截至开标时间,投标企业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国外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主要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标注**位联行号(复印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最近*年(截至开标)至少*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投标人在山西地区具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合同及对应银行流水或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近*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提供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所有报名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在军队采购网进行注册(www.plap.mil.cn)(提供页面截图)。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领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忻州市兴达苑小区东门商铺三月咨询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忻州市兴达苑小区东门商铺三月咨询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万通渊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兴达苑小区东门商铺三月咨询会议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传真:/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李先生
电话:***********
单位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JWSXXZ-F****)(第*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单位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第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JWSXXZ-F****
三、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第一标段: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个伙食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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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二标段:五台县*个伙食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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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三标段:繁峙县*个伙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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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四标段:代县*个伙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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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五标段:静乐县*个伙食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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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六标段:宁武县*个伙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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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七标段:岢岚县*个伙食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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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八标段:五寨县*个伙食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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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九标段:神池县*个伙食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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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十标段:偏关县*个伙食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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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十一标段:河曲县*个伙食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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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十二标段:保德县*个伙食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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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说明:采购单位与各中标企业签订为期一年的合作协议,采购单位所属单位可自主选用中标企业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届时若军队政策没有变化且服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年。 |
本项目划分十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家,第二标段至第十二标段各*家全品类供应商,为驻忻某部机关及所属组伙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供货时根据伙食单位需求所有产品均可供应。各品类包括产品为:
*.肉品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货等
*.果蔬类。包括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等
*.调料类。包括饮料、牛奶、干菜、预包装食品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国外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
(五)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最近*年(截至开标)至少*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九)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库房、冷库,在山西地区的经营场所(含人员办公、副食品仓储和分拣场所)达到***平方米以上且在忻州地区具有经营场所。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人员车辆、场地设施,以及分拣配送、冷链仓储、质量检验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对自有种养殖基地、仓储设施、物流体系的供应商优先选用。
(十)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
(十一)投标人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投标人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三)投标人近*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十四)投标人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
(十五)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领取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代理机构地址:忻州市兴达苑小区东门商铺三月咨询会议室)。
(三)领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现场查看),及装订成册(胶装,未胶装报名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
*.“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该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截至开标时间,投标企业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国外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主要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标注**位联行号(复印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最近*年(截至开标)至少*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投标人在山西地区具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合同及对应银行流水或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近*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提供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所有报名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在军队采购网进行注册(www.plap.mil.cn)(提供页面截图)。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领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忻州市兴达苑小区东门商铺三月咨询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忻州市兴达苑小区东门商铺三月咨询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万通渊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兴达苑小区东门商铺三月咨询会议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传真:/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李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