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广弘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各位债权人代表: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苏****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张家港市广弘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与主要债权人沟通并报请人民法院同意,张家港市广弘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为****年*月**日以书面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将通过各债权人申报债权预留确认的地址送达会议资料,请各债权人收悉会议资料后仔细阅读。
张家港市广弘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