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艺术馆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谭雪刚,陈震宇,李良庆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符惠琴、刘丽云、叶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艺术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楼**层**-**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符惠琴、刘丽云、叶弘 ****-******** |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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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光影传媒有限公司 | 福州市金山大道***号橘园创意广场**号楼*** | ***,***.**元 | **.** |
采购包*(****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服务类(福建光影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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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像制作服务 | ****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 胡金焕、吴守端、陈健、刘爱珠*位传承人记录工作,包括每位传承人的文献片、宣传片、工作卷宗及验收报告 | *.在今后的方案实施过程中,我公司的现场服务次数、时间及方式根据项目需要确定,费用包含在成交报价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现场服务的要求不得由于自身理由而拒绝。*.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记录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我公司将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后,配合做好各类检查、交流,配合做好其他监督部门的验收工作。*.文献片、宣传片、工作卷宗及验收报告质量未达到评估要求经修改后仍无法满足要求,影响进度被上级问责的扣款*万元。*.记录工作质量,按国家规范要求入档,质量不过关、档案不清晰、不完整、丢失的且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扣款*万元。*.我公司需为省非遗中心提供部分视频与文字及图片资料,为省非遗中心微信平台所用。*.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团队成员稳定,不得转包,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项 | 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 ***,***.** |
采购人代表: | 谭雪刚 |
评审专家: | 陈震宇、李良庆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方式:成交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等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 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福建光影传媒有限公司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磋商小组一致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福建泉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二,磋商小组一致推荐其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福建尚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三,磋商小组一致推荐其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名称:福建省艺术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号
联系方式:冯女士 ****-********
名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楼**层**-**办公
联系方式:符惠琴、刘丽云、叶弘 ****-********
项目联系人:符惠琴、刘丽云、叶弘
电话:****-********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