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红炉镇清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红炉镇清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在晚点招标都要整治完了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进行招标,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补遗文件
(一)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工程款支付”和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项第(*)条第①点的内容更正为:
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每月按经发包人审核的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移交工程及档案资料并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完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发包人审核金额的**%,发包人按《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永府办规〔****〕*号)规定完成完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剩余*%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
经审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审计结果作为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腾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