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化工、石油、燃气管道工程其中一类小型定向钻单次穿越管径≥【DN***】或【DE***】,且长度≥【***m】的业绩*个。(需提供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关键扫描件,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或结算发票(若该合同下有数张发票,提供部分即可)等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经理资格:
(*)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应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
*.安全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投标人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