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携式尾气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携式尾气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宏茂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自治街37号2-8-464-4
中标(成交)金额:584,790(元)
评审总得分:85.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携式尾气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
名称: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携式尾气分析仪设备(A********环保监测设备)
品牌:四方仪器
规格型号:Gasboard-****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英武、范士凤、刘丽、王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携式尾气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长兴街**号
联系方式: 马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第*幢*层**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昊崧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携式尾气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货物公开(*)(*).doc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携式尾气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宏茂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