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河流域(于洪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主体
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NZB-XMZ****-****
项目名称:蒲河流域(于洪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主体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蒲河流域(于洪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主体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年。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应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第*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邮费自理)。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工作日*:**-**:**,**:**-**:**)。)
*、现场购买地址: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内容。
备注:采用在线购买方式的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现场购买方式的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由于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实施主体的采购,无采购预算费用。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人:刘书航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电话:***-********/********
联系人:张传琪 赵锦飞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