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室电脑项目(项目编号:GZLX****-YD-G***-*)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LX****-YD-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训室电脑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变更事项一:采购需求三实训室台式计算机主机(二)“内存:≥**GB DDR*内存,双内存槽位。”。现变更为:“内存:≥**GB DDR* ****MHz,双内存槽位”。 变更事项二:评分标准技术分中第*点“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通过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湿热试验在***C,**%RH的环境下进行合格试验,满足得*分。”现变更为:“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通过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湿热试验在**℃,**%RH的环境下进行合格试验,满足得*分。”。 变更事项三:评分标准技术分中“*.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通过噪音检验检测试验,依据T/CCIA ****-****《微型计算机噪音等级技术规范》进行测试试验,具有*级噪音等级,满足得*分。”现变更为“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通过噪音检验检测试验,依据T/CCIA ****-****《微型计算机噪音等级技术规范》进行测试试验,具有*级噪音等级,满足得*分,具有*级噪音等级,满足得*分,其他不得分。 变更事项四:评分标准技术分中“*.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具有环境空气净化功能,对环境中苯的降解率≧**%,满足者得*分。”现变更为“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具有环境空气净化功能,对环境中苯的降解率≧**%,满足者得*分,降解率≧**%,满足者得*分,降解率≧**%,满足者得*分。”。 变更事项五:评分标准技术分中“*.所投笔记本电脑产品通过了沙尘检验试验,在温度:**℃士*℃;相对湿度: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爱莲路(于都县财政局红绿灯往江边***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