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项目编号:HY-******
二、磋商项目名称:****年嵊州市谷来镇乡道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 描述 |
备注 |
* |
****年嵊州市谷来镇乡道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
*项 |
****** |
详见磋商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分,下午*:**至*:**分(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地址: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兴旺街***-**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兴旺街***-**号*楼)。
七、磋商保证金:
无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采购文件之日。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
地址:嵊州市谷来镇
联系人:童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兴旺街***-**号*楼)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