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确认函
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我单位委托贵公司的“岳池县新场镇农村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于****年*月**日采购评审结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认本次采购磋商小组依法推荐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单位名称: 四川富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大写:壹拾柒万捌仟圆整)
请贵公司接到本确认函后,依据相关规定发布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岳池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日期:****年 * 月 ** 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