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翔安区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项目(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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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以下内容:
修改为:
*、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增加以下内容:
*、 本项目因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故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待定”。(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厦门翔安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