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补充公告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祥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CG**DX****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大祥财采计-****-****** 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补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中: “**.*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技术文件包含正本一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并标注投标人名称),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现更改为: “**.*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包含正本一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并标注投标人名称),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二、办公家具部分
现更改为:
四、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补充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建设路口交叉口柏林国际*栋**A(**)**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