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澄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大坝安全监察管理平台大屏幕系统设备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计划使用***%比例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对大屏系统进行升级替换,主要包含显示屏的采购,显示屏配套视频拼接器、配电箱、屏幕控制器、控制软件的采购,服务器及机柜的采购,原中控系统调整,原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招标需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供货期:**日历天。
质保期:项目所有设备、软件质保及维护期不少于*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大屏系统设备采购或大屏系统建设或大屏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已完成邮箱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报名资料: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开户行名称、帐号。
注:投标人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项目报名邮箱:*********@qq.com。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联系人:蔡工、张工;联系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左右商务中心*幢****室。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以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如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投标当天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
如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邮件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人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邮寄投标文件的费用或投标文件安全性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邮寄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左右商务中心*幢****室
收件人:联系人:蔡工、张工;联系方式:***********、***********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地址:杭州市高教路***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澄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左右商务中心*幢****室
联系人:蔡工、张工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