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茶陵县火田镇洲陂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四年)第一标段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湖南倾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叁万叁仟零柒拾伍元捌角柒分(¥*******.**元)。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陈伟平。
*.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月** 日,工期为***天。
*.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承包人各执贰份。
**.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茶陵县云阳街道炎帝南路地址: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马家湾村野鸭坡组*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