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号楼电梯及门诊扶梯采购公告(二)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苏州市
发布时间:4小时前
预算金额:650万元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号楼电梯及门诊扶梯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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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号楼电梯及门诊扶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一号楼垂直电梯及门诊扶梯,共计**台。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为**日历天,具体按照采购人指令执行。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分批交货,分批安装,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整机质维保期为自所有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的电梯准用证之日起*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所投电梯制造企业并提供安装服务,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供应商如为销售商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应取得电梯制造单位合同委托、同意,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所投电梯制造企业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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