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张家营子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项目[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朝阳市 | 建平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9-27
项目编号:JH23-211322-00107
项目名称:建平县张家营子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项目
(建平县张家营子镇****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平县张家营子镇****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需求“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项目名称为:建平县****年张家营子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路基路面。现变更为:建平县张家营子镇****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持CA锁及电脑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建平县张家营子镇龙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N号*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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