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首阳大厦周边绿化提升室外绿化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洛阳市 | 偃师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2月28日
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32
项目名称: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首阳大厦周边绿化提升室外绿化工程项目
联系方式
0379*********
联系人:候**
单位: 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
1803*******
联系人:许**
单位: 河南洛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首阳大厦周边绿化提升室外绿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磋商(****)****号 河南省新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市五龙淇滨大道*号 *,***,***.**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首阳大厦周边绿化提升室外绿化工程项目 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日历天 郝艳红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雷鸣、荣华丽、侯昌林。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楼
联系人:候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洛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隆安明珠广场D座****室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报告.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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