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西科之源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
法定代表人:王跃
住所:南宁市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A座2415号房
股东:江雪花、王跃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经查,当事人于****年*月**日设立,****年**月**日办理注销登记。当事人在注销登记时提交了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材料,我分局依法核准登记。
****年*月,李钦生实名投诉广西科之源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提供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桂****民初****号),确认广西科之源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李钦生存在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正在诉讼程序中,符合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撤销****年**月**日对广西科之源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简易注销登记许可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