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二期农产品配送区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静海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10-30
预算金额:4200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2-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4
项目名称: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二期农产品配送区城市集配中心C5C6D5D6加工配送仓库室外项目
联系方式
1800*******
联系人:李*
招标人
022-********
联系人:董**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
*、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二期农产品配送区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津静审投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福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二期农产品配送区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车板配送厅、加工配送厅、配套用房、冷链储运厅、冷链仓储库、城市集配中心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建设。,总投资额*****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国际商贸物流园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二期农产品配送区城市集配中心C*C*D*D*加工配送仓库室外项目,招标范围:本标段为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内场区混凝土道路约*****平方米、 箱式变电站混凝土基础*座,室外管网(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给水管道最大管径DN***;消防管道最大管径DN***)、 室外强弱电管线及路灯布置。总投资额****.****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确认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东方红路北侧东方商业街二段B*-*。也可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电话:***-********;邮箱:*************@***.com) 获取文件。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海吉星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国际商贸物流园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福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董福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东方红路北侧东方商业街二段B*-*
邮政编码:****** 联系人:董福顺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工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国际商贸物流园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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