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东区机关职工食堂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包: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包: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包: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包: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中段**-*号,**包: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中段**-*号,**包: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中段**-*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下浮比例*%,**包:下浮比例**%,**包:下浮比例**%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包:服务类:名称:东区机关职工食堂食材供货;服务范围:肉、禽、水产(生鲜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鹅肉、兔肉、鱼等);服务要求:必须使用专用车辆配送到东区机关职工食堂,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有效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配送期间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等;服务时间:一年,在次年政府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其标识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要求,本次招标不使用进口产品等。 **包:服务类:名称:东区机关职工食堂食材供货;服务范围:蔬菜类、水果类;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随车配送,对口衔接,做到专人专车配送。配送人员必须保证**小时通讯畅通。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上所列的人员名单、车辆来安排原材料配送等;服务时间:一年,在次年政府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标准:新鲜,无发蔫、腐败等情况,外层黄叶等不能食用的部分,不能超过总重量的百分之一,农药残留物不能超标(不定期接受相关部门抽检),非农户家购买蔬菜需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及建立供销台账 **包:服务类:名称:东区机关职工食堂食材供货;服务范围:副食品、日杂用品类(大米、面粉、菜籽油、米线、面条、调味品、干杂、蛋类、易耗品等);服务要求:东区机关职工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中标人必须在具有良好资质的经营单位采购,要保证供货渠道正规。食品原材料要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材料等;服务时间:一年,在次年政府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罗小川 成员:顾洪哲、张春、钱志伟、谭汉文(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包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包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包服务费为人民币****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包:****元,**包:****元,**包:****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采购品目名称:A******其他农副食品 二、监督管理部门: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计划编号:/,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六、中标供应商名称:**包: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包: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包: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包: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中段**-*号,**包: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中段**-*号,**包: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中段**-*号;本项目参照攀枝花市发改委每月或每季度发布的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调查小组在辖区(西海岸农贸市场和辖区内部分大型超市)主要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进行下浮比例报价;中标金额:**包:下浮比例*%,**包:下浮比例**%,**包:下浮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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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大河北路***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号D座*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 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元菊;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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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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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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