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九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中商务评审原部分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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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 |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仅限*人),本项最多计*分:
具有人社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计*分,中级工程的计*分,助理工程师的计*.*分;(职称专业类别为:市政类或园林绿化类或环境类或清洁类);
获得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的,计*分。
*、拟任本项目安全负责人,本项最多计*分:
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计*分;
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每个计*分,最多计*分。
评审依据: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交的近六个月(****年*月~*月)的社保证明、证件真实性证明材料(官网查询截图或相关批复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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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计*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荣誉:投标人**** 年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清扫保洁类相关荣誉的,每个计*分,最多计*分;
社会责任:投标人**** 年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如抗疫、抗洪、抗灾、抗旱等相关表彰的,每个计*分,最多计*分。
评审依据:以上荣誉或表彰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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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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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 |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仅限*人),本项最多计*分:
具有人社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计*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工程师的计*分,助理工程师的计*.*分;
(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业类为:道路运输安全或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职称专业类别为:市政类或园林绿化类或环境类或清洁类);
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的,计*分。
*、拟任本项目安全负责人,本项最多计*分:
具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计*分;
具有初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每个计*分,最多计*分。
评审依据: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交的近六个月(****年*月~*月)的社保证明、证件真实性证明材料(官网查询截图或相关批复文件或真实性承诺函),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业类为:道路运输安全或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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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计*分。
评审依据:许可内容必须同时包含清扫、收集、运输。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荣誉:投标人**** 年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清扫保洁类相关荣誉的,每个计*分,最多计*分;
社会责任:投标人**** 年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如抗疫、抗洪、抗灾、抗旱等相关表彰的,每个计*分,最多计*分。
评审依据:以上荣誉或表彰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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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服务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及期限“*.服务范围:宁乡市东至金洲大道与望城交界处,西至金玉工业园,南至新老宁横公路交汇处,北至大河西市场,总服务面积****.**万平方米。”
现修改为:“*.服务范围:金洲大道(含金洲大桥至宁望交界处)、金沙路(从蓝月谷大桥东侧护栏至金沙路末尾)、新天北路、新天南路至安置区Y字路口(含夏铎铺机械工业园),新阳大道至金桥路口(含关山古镇),北端金水路、金园路,西端金水路至金沙路、历泉路。九标段服务面积*******平方米。”
*、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六、人员要求(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服务企业要根据服务范围内岗位数,以“十无十净”为目标管理,实际作业人数不得低于岗位数的五分之二配备作业人员。如在标书规定的机械化基础上,增加机械化设备的,可适当减少作业人员配备,但不得低于岗位数的**%。所有作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提供对应岗位的上岗证书和配备到位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六、人员要求(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服务企业要根据服务范围内岗位数,以“十无十净”为目标管理,实际作业人数不得低于岗位数的五分之二配备作业人员。如在标书规定的机械化基础上,增加机械化设备的,可适当减少作业人员配备,但不得低于岗位数的**%。投标人提供人员按需求配备到位且持证上岗(国家或行业对工种有要求的岗位需持证)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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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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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保证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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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联系人:李敏剑
电 话:****-********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花明南路***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盛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协成、廖妙傲、陈勇、朱锐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湘江新区中电软件园二期第B*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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