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科技宁夏新能源公司石嘴山瓦斯发电项目诉讼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节能科技宁夏新能源公司石嘴山瓦斯发电项目诉讼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三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瓦斯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号(国家能源宁煤集团金能公司院内),由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规模为*台济柴***K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为*.*MW |
七、服务内容:宁夏新能源公司石嘴山瓦斯发电项目诉讼专项法律服务,聘请律师事务所设计维权路径、出具诉讼服务方案,为项目相关诉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保全、执行、破产(重整)等直至纠纷解决、实现债权的各阶段,提供一揽子法律服务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律师事务所设计维权路径、出具诉讼服务方案,为项目相关诉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保全、执行、破产(重整)等直至纠纷解决、实现债权的各阶段,提供一揽子法律服务;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任务完成;如半年内无实质性进展,有权解除合同。 |
十、服务地点要求:宁夏银川市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经过年检的律所执业许可证(审查方式:响应人提供律所执业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律所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五年(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记录(审查方式:响应人提供律所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承诺,加盖公章); (*)律所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审查方式:响应人提供无利益冲突承诺函,加盖公章); (*)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律师至少*人,其中牵头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年;另配备*名专职律师,至少*名专职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年(审查方式:响应人提供团队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牵头办案律师的合伙人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律师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个合同违约并胜诉回款类法律服务业绩(标的额****万元(含)以上,且实际回款额不低于确权总额的**%)。审查方式:响应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生效法律文书、委托合同、回款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公章。注:证明文件需能体现拟服务律师团队成员是相关案件的实际负责人或主办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效法律文书或委托合同上载有拟服务律师团队成员的姓名,或事务所出具相关承诺函等);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到 ****年**月**日**时**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宏图街与六盘山路交叉口 | |
联系人:王海鹏 | |
电话:*********** | |
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