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代理的湖南移动****年第三批营业厅合作商引入项目(株洲)于****年*月**日**时**分开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天元区三门镇天天来手机专卖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天元区三门镇三鸿手机专卖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株洲新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株洲市京升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湖南三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株洲市京升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湖南新联盛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株洲新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株洲新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株洲联盛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株洲联盛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湖南三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株洲联盛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湖南新联盛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湖南三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株洲新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株洲市石峰区玉林移动代办点;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石峰区先锋通讯经营部。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株洲市石峰区玉林移动代办点;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石峰区先锋通讯经营部。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荷塘区新竞博通讯行;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株洲市荷塘区树炼手机商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白兔潭镇中心移动业务指定专营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王仙镇天诚手机专卖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贺家桥清秀手机通讯行;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醴陵明月镇珍枚手机通讯行。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王仙镇红彤手机专卖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浦众手机专卖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沈潭镇建军通信行;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道姑岭移动指定专营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潼塘鸿瑞通讯行;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南桥旭日移动指定专营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欢来通讯行;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栗涛手机专卖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株洲新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渌石手机专卖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浦口新街移动指定专营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王仙镇新旺通信经营部。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鑫波通讯行;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醴陵市罗山通讯器材销售部。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攸县石羊塘镇龙捷通讯行;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攸县石羊塘镇秋文通讯行。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攸县新市镇友邦移动代办点;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攸县龙毅移动营业厅。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攸县冠日通讯行;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攸县新市镇友邦移动代办点。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攸县宁家坪镇恒鑫手机俱乐部;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攸县城关佳民通讯行。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茶陵县火田镇洲陂旭灿移动营业厅;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茶陵县潞水鑫腾移动营业厅。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茶陵县潞水鑫腾移动营业厅;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茶陵县蓝天移动通信营业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茶陵县秩堂镇宏宇移动营业厅;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茶陵县火田镇洲陂旭灿移动营业厅。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茶陵县蓝天移动通信营业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茶陵县周红艳移动指定专营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炎陵县万家福辰宇手机专卖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炎陵县中村瑶族乡中村展望移动营业厅。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炎陵县远望通讯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株洲国声声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炎陵县远望通讯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株洲国声声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炎陵县万家福辰宇手机专卖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炎陵县仁义手机店。
采购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炎陵县万家福辰宇手机专卖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炎陵县仁义手机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未参与异议相关项目的应答,或者与异议相关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超出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限;
*、异议事项不客观具体,含有主观猜测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异议函未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异议函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写签名及公章;
*、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异议内容的合法来源渠道;
*、采购人已对前期异议受理/处理情况作出答复,异议人再次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日,公示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欧阳芳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com
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邮箱:***********@***.com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